加密货币在马来西亚的法律地位?

 大马国家银行(BNM)和证券委员会(SC)一直在合作制定与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目的是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同时管理与该新兴行业相关的任何新风险。 BNM和SC正在规范一组数字资产特定的商业活动。 

BNM 的立场是,比特币(BTC)在马来西亚不被承认为法定货币。中央银行不监管比特币的操作。因此,建议公众警惕与使用此类数字货币相关的风险。BNM作为支付系统的监督者,其职责是确保支付系统和工具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率。加密货币等私人发行的数字资产不适合作为一般支付工具,因为它们没有表现出货币的普遍特征,并面临一些限制,包括价格波动和网络威胁的脆弱性。因此,数字资产不是BNM监管的一种支付工具,也不构成我国接受的法定货币。 

然而,数字资产的用例不容忽视,包括作为一种可投资的资产类别。因此,SC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已将数字资产规定为”证券”,交易数字资产是合法的。据此,满足SC设定条件的公司,可发行数字资产以筹集资金。 

本地比特币案件 

Luno Pte Ltd & Another vs. Robert Ong Thien Cheng 标志着马来西亚加密货币发展的重要一步。虽然我国的数字货币行业尚未成熟,加密货币不被承认为法定货币,但本次案件中确认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证券和商品,加密货币行业已经获得进一步的法律地位。

案件概要——

Luno (原告)是一家网络加密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旗下BitX Malaysia Sdn Bhd 作为本地运营支部。 

Robert Ong (被告)自2017年7月6日起注册成为 Luno 的用户。同年10月30日,Robert将马币 30万令吉存入 BitX Malaysia 的银行账户,随后转入Robert指定的Luno电子钱包。 

2017年11月1日,Robert要求 Luno将11.3 BTC从他的Luno 钱包转移到他的Bitfinex 钱包中,Luno遵从了这一要求。Bitfinex是一家第三方在线加密货币交易所。 

然而,就在同一天,由于技术故障,Luno在原本要求转入Robert的Bitfinex钱包的11.3 BTC,多转了11.3 BTC。隔天,Luno 通知Robert 将误转的 11.3 BTC归还。 

2017年11月底,Robert提出将误转的 BTC 以现金形式退还 30万令吉。然而,由于比特币的每日价值波动,误转 BTC当时以涨至 81万令吉,Luno拒绝了Robert 的提议并要求对方将 BTC 原数归还。 

由于双方不能达成协议,Luno 将 Robert 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Robert 以加密货币在我国不合法及该比特币并不属于 Luno (而是属于其用户)反驳Luno的指控。 

地方法庭认为,尽管加密货币在我国不被承认为法定货币,但由于Luno能以加密货币公司向国家银行(BNM)注册,证明加密货币本身并不违法。高等法院认为,加密货币与其他金融产品一样有价格挂钩。因此,Robert 确实有义务将误转的比特币(或同等价值)退还给 Luno 和 BitX Malaysia。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