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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投行违二规则遭公开谴责,罚350,000令吉

兴业投资银行在担任上市保荐人和首席顾问时违反规定,遭马交所公开谴责并罚款35万令吉。

周四(9月14日),马交所发文告指出,兴业银行(RHBBANK,1066,主板金融股)旗下兴业投资银行共触犯两条规则。

“其一是违反创业板上市条例第3.02(4) 和 (5),即在企业首次上市申请时,未有进行适当的尽责调查并在招股说明书草案中准确地披露信息。“

“其二是违反第2.18(3)条文,即在首次提交申请后,未能立即通知交易所有关申请者的业务、营运、未来计划和前景等重大进展。”

该机构指示,兴业投行必须将其决定提交给其董事部,并且身为顾问或保荐人,兴业投行必须充分进行审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