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证券委员会(SC)将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s)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最低融资金额从1.5亿令吉下调至1亿令吉,并将最低IPO价格从0.50令吉上调至2.00令吉。
该机构于2021年12月16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修改后的框架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这些是SC对已有12年历史的SPACs框架作出的关键修订之一,旨在促进本地资本市场的发展。<阅读原文>
SPACs又称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ies),是由一群投资者或保荐人组成的空壳公司,通过IPO筹集现金,然后收购现有公司。
现在,SC还将允许SPACs发行股票来收购合格的目标公司,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必须全部以现金支付。
自2009年引入该框架,曾有5家SPAC成功上市
2011年,Hibiscus Petroleum Berhad(HIBISCS,5199,主板油气股)成为第一家本地上市的SPAC,筹集资金2.35亿令吉。HIBISCS的最新股价仍比上市价高出约40%。
2014年8月,Reach Energy Bhd(REACH,5256,主板油气股)也于主板上市,融资7.5亿令吉。然而,上市至今,REACH的市值已蒸发近90%。
其他三家公司,CLIQ Energy Bhd、Sona Petroleum Bhd 和 Red Sena Bhd 则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摘牌。
透过 SPAC 上市 ,有什么好处?
对投资者:一般散户投资人很难参与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而 SPAC 其实就相当于“只投资于 1 间未上市公司的 私募基金”,让散户投资人可以藉由投资 SPAC,参与私募股权类型的交易。
对未上市公司:透过 SPAC 上市让被并购的公司省了很多传统 IPO 冗长繁琐的程序,不需要经历编写上市说明书、无止境的简报与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