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比特币市场大热,比特币价格屡创新高,交易者纷纷涌入比特币市场。
周二(3月12日),这种最初的加密货币在达到了几乎72,968美元的历史新高,尽管随后回落。 这是五天内的第三个纪录。
据CoinShares的报告称,上周流入加密资产的资金达到了创纪录的27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流向了比特币。 今年,这两者的涨幅约为70%。
而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报税季节,你的加密货币行为到底要不要纳税?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的指导方针,数字货币和代币定义为“记录在分布式账本上的数字金融资产,无论加密与否”。它们还具有“交换媒介”的功能,可以“与任何货币互换”。当然,这包括比特币、以太币和莱特币,稳定币等等。
在税收处理方面,该文件表示,只有在商业或贸易交易中使用加密货币,而企业的关键活动和运营是在马来西亚进行的,或者该企业在马来西亚有业务,加密货币才会被征税。它还包括以下内容:
由于马来西亚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只有卖出数字货币产生的收入才应征税。
频密交易数字货币的人可能被视为“从事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从该数字货币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应纳税。”
另一方面,偶尔进行交易的个人获得的收益可能被视为资本收益,在马来西亚不征税。
马来西亚的征税加密货币交易
- 频密加密货币交易(短期持有)
- 加密货币挖矿(商业挖矿/挖矿服务)
- 以加密货币进行的商业交易
- 以加密货币支付的薪水
- 加密货币转换(若利得属营业利得)
马来西亚的免税加密货币交易
- 投资加密货币(囤积/长期持有)
- 买入加密货币作为支付媒介
- 通过免费分发或分叉获得的加密货币
- 加密货币转换(若利得属资本利得)
怎样的频率和交易量算频密?
其实,虽然《1967年所得税法令》内举了许多例子,但其实都很难给出切确的答案。
因此,你的资本利得究竟属于“资本收入”(投资)或“频繁交易”产生的商业收入,将由税收局的稽查部门(Audit department)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