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大马卫生部检测的蜂蜜产品中,不符合标准的不到6%。
针对一篇报导称马来西亚市场上90%的蜂蜜是假货,该部表示,将积极监控向公众出售的蜂蜜产品。
根据1985年食品法规第130条规定,蜂蜜产品的还原糖含量必须至少为60%,蔗糖含量最多为10%,羟甲基糠醛(HMF)最多为80毫克/千克。
从2016年至今,共收集了769个不同品牌的蜂蜜产品样本,发现45个样本(5.85%)不符合《1985年食品法规》规定的标准。
该部在今天的一份文告中表示,“已对涉案公司和产品采取了执法行动”,但没有详细说明。
文告说,1983年食品法第13(2)(e)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制备或销售任何不符合该法任何法规(例如1985年食品法规)规定的标准或规格的食品。
违反该规定的人可被处以最高 RM20,000 的罚款、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该部表示,正在与马来西亚原子能机构等机构合作,利用现代技术来验证蜂蜜的真实性。
该部还呼吁消费者谨慎选择经过 MeSTI、GMP 和 HACCP 等食品安全保证计划认证的蜂蜜产品。
该部表示,有七家公司的蜂蜜产品已通过其正宗食品认证计划的认证。
任何对食品安全有疑问的人,可以联系最近的地区卫生办公室或州卫生部门。
公众还可以通过该部门的 Facebook 页面与该部门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部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