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EESAN 获法庭批准就子公司债务与债权人进行安排

糖果制造商,奇新(KHEESAN,6203,主板消费股)于周五获得高等法庭批准,与债权人进行一项安排计划。

这家被列 PN17 的公司表示,庭令允许该公司与债权人召开会议,无论是否有任何变更或修改,考虑批准一项安排和妥协方案。

该集团在向马交所报备表示,法庭还授予奇新对公司、其子公司或其资产提起诉讼的禁令,为期三个月。

该集团补充说,该庭令禁止,自下达庭令之日起 90 天内,针对公司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的所有进一步程序,包括清盘、执行和仲裁程序以及任何预期或未来的程序。

去年 11 月,在马来亚银行伊斯兰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全资子公司Khee S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置于司法管理之下后,奇新公司被列入 PN17 地位。

本月早些时候,在高等法庭谕令临时司法经理拿督亚当普里姆斯将公司归还他们后,奇山重新获得该子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权。

在此之前,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通知法庭,它撤回了最初将子公司置于司法管理之下的传票。

据奇新称,Khee S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的资产占公司合并后总资产的一半以上。

奇山股价周五收于 10.5 仙,市值为 1441 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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