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交所谴责 KHEESAN违反主板上市条例,共罚88.5万令吉

大马交易所公开谴责奇新(KHEESAN,6203,主板消费股)与其9名董事违反主板上市规条,并对这些董事作出总数88.5万令吉罚款。

董事们主要是因为不实陈述2017和2018年年报等,因此违反了企业监管条例。

周三(6月29日),该公司被指责没有及时公布无法偿还多项信贷便利的资讯,及没有据实提供偿还能力声明。同时,所公布的董事职务资料不实,及没有足够合资格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违反企业治理规定。

文告补充,该公司在多项贷款便利违约后,没有即时公告,且没有确保公司是否有偿债能力。

截至2019年6月底,该公司拖欠高达9家银行,总值7316万88令吉债务,违约日期介于2019年4月到9月,但在拖延1年多,直到隔年7月6日才公告。拖欠总额相当于当时公司净资产的55.38%。

此外,该公司也违反第9.16(1)(a) 和 (b)条例,未准确无误的公布时任非执行主席兼董事拿督斯里刘佑宗的职务,另外,虽然刘佑宗在2017年1月6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担任公司行政职务并参与日常营运,但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一,因此违反上市规条第 15.09(1)(b)。

由于刘氏不具备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因此奇新在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到3人,因而违反第15.09(1)(b)条例。

大马交易所表示,将严肃看待这些违规行为,并要求奇新立即公布违约额度,并提供准确的偿债能力声明,这对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定至关重要。

该公司并非首次遭马交所公开谴责;2018年5月下旬,该公司就因2015和2016年报没遵守大马财务报告准则(MFRS)而遭谴责。当时董事部成员被罚款186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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