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创业板上市要求,马交所公开谴责 TA Securities

大马交易所指出,Catcha Digital Media Bhd(CATCHA,0173,创业板电讯媒体组)的保荐人兼首席顾问——达证券(TA Securities Holdings Bhd)违反了马股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并已就此公开谴责该证券行。

CATCHA 的前身为Rev Asia Bhd,目前正在计划收购iMedia Asia Sdn Bhd,以摆脱GN2或俗称“现金公司”的地位,重组后将导致其业务方向和政策发生变化。

周五(11月11日),马交所在文告中表示,该证券行未能评估REV公司內部管控和iMedia Asia Sdn Bhd及其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以确定扩大后的CATCHA集团是否适合上市。

此外,TA Securities也曾多次向马交所提供不准确和误导性的陈述。

该证券行作为保荐人,必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4.07(2)(f)确定REV和iMedia集团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是否充分,以评估扩大后的CATCHA是否适合上市。

马交所表示,在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根据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例第16.19条,认定 TA Securities 违规,并公开谴责该证券行。

回顾2017年,Rev Asia Bhd 脱售 REV Asia Holdings 和子公司的全数股权,给首要传媒(MEDIA,4502,主板贸服股)独资子公司 Media Prima Digital Sdn Bhd,随后被列入G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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