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舞弊案”罗斯玛三罪成立, 被判监10年,罚款9.7亿令吉

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项目的三项贪污指控,被判全部罪名成立,每项罪名判监10年,罚款9.7亿令吉。

高庭判决罗斯玛的3项罪名各10年监禁,但刑罚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需服刑10年。

辩护律师随后申请刑罚暂缓执行,并将会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周四(9月1日)宣判时指出,基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法庭裁定罗斯玛3项罪名成立。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一项索取1.875亿令吉的指控,以及两项从前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s)董事总经理赛迪收取650万令吉的贿赂的指控。

此案由高级副检察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主控,而代表罗斯玛的辩护律师为拿督阿克伯丁和拿督佳吉星。

早前,高庭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

随着驳回这项申请后,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开始对罗斯玛面对的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宣判。

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早前泄漏的“判决书”是由吉隆坡高庭研究组撰写的意见书,并表示他自己不曾要求该研究组为他撰写判决书的草稿。

他在庭上对该研究组发言:“很抱歉,研究组。我没有读过你们的意见书。”

时事网站(Malaysia Today)在8月26日发布一篇标题为“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将在9月1日被定罪”的文章,同时上载一份厚达71页的“法院判词”。

对此“泄漏判决书”事件,联邦法院严厉谴责并就此事报警,据了解警方也已开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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